10月8日 长春市正式实行结婚登记“市内通办”


原标题:10月8日 长春市正式实行结婚登记“市内通办”
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服务便捷化、智能化的需求,经吉林省民政厅和长春市政府批准,长春市作为全省结婚登记“省内通办”试点单位,于10月8日正式实行结婚登记市内跨区域通办。

近年来,随着长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户籍人口跨区流动已成新常态,人户分离现象明显,群众对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和期盼较高。为此,长春市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,持续开展婚姻历史数据补录,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部门间信息共享,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为长春市实行结婚登记跨区域通办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目前,长春全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共有18家婚姻登记机关。通办工作开展后,当事人任意一方为长春市户籍居民,均可在以上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。选择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提前通过预约网站(登录网址:https://hygl.mca.gov.cn/#/)进行预约,婚姻登记机关按照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规定的户籍地办理流程依规办理。除结婚登记外,长春市居民办理离婚登记、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,仍按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有关规定执行,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。

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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